每月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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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7期

每月必学·政策理论

    本期主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推荐书篇:《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

    政策宣讲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价值立场,赋予了“以人民为中心”鲜明的时代内涵。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被明确提出,“以人民为中心”从核心价值、发展思想上升为治党治国治军的基本方略。

    深入理解“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丰富内涵

    第一,牢牢把握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中国共产党诞生于民族苦难之时,成长于战火纷飞之中,成熟于社会主义建设之中,正是紧紧依靠人民这个最根本的力量,才逐步成为推动国家繁荣发展的先锋队。新形势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更加需要紧紧依靠人民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习近平同志明确要求,“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聚焦人民实践创造。”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依靠人民谋发展,团结亿万人民共同奋斗。

    第二,牢牢把握发展为民的根本要求,逐步实现共同富裕。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发展为民的根本要求,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上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就能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前进。

    第三,牢牢把握民意为重的评价标准,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习近平同志指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牢牢把握民意为重的评价标准,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是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保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是要充分尊重人民意愿、顺应人民期待、赢得人民拥戴,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准确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大意义

    以人民为中心诠释了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和价值取向。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决定了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的本质体现,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展现。

    以人民为中心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同志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之所以能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能进入新时代,关键就在于我们党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治国理政的价值引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总方略,是事关党和国家长远发展的总战略。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推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才能把这一思想体现在发展各个环节,更好地促进发展、造福人民。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即贯彻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补齐民生短板,努力增进人民福祉;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让人民得到更多实惠;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让人民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增强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信心。

 

每月必学·筑梦株洲

打造“显山、露水、透绿”生态海绵城市

    12月5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毛腾飞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9次会议,会议原则通过了《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并强调要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今年8月,《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对外公示,根据规划,我市近期将建设“一江八港”、十大湖泊湿地、十大公园、六条生态景观走廊。届时,株洲将被打造成“显山、露水、透绿”的生态海绵城市,实现“四水三自”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四水”即:实现水生态健康、水安全保障、水环境良好、水资源节约;“三自”即:建立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

    “海绵城市”概念首次提出是在《2012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中。2013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强调:“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所谓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洗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海绵城市有两个最明显的作用,一是通过调蓄、缓解城市洪涝灾害,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二是实现雨水的综合利用。

    《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的规划范围包括: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中心城区范围+十大新城拓展范围,总规划面积约460万平方公里,研究范围886平方公里。规划结合海绵生态安全格局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组团分布、用地功能、基本农田分布、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等,将我市的市区海绵城市建设划分为海绵生态保育区、海绵生态缓冲区、海绵建设先行区、海绵建设引导区四大类。

    海绵生态保育区以生态涵养和生态保育为主要功能,严格控制该区域内的各类开发活动,包括九郎山森林公园、法华山森林公园、石峰公园、仙庾岭风景区、湘江等具备生态保护和景观游憩功能的区域。

    海绵生态缓冲区是城市建设开发的生态缓冲地带,整体以保护为主,局部地区采取一定措施后可适当开发,重点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环境友好型产业,主要包括重要的生态廊道(如航空服饰城生态廊道、新马城市生态廊道等)、交通廊道(如沪昆高速等)和坡度大于25%、海拔高度在90米以上的山体、植被群落较好的山体及周边影响区域。

    海绵建设先行区是海绵城市建设的近期先行区,结合对城市重点区域的改造,重点水患和水环境的整治,主要包括现状建成区以及城市建设近期需要开发的区域:中心城区、新马、武广、航空服饰城、云龙等部分区域。

    海绵建设引导区是海绵城市建设的引导推广区,秉持城市生态环境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理念,合理控制开发强度,主要是城市建设预留的发展备用地。

    我市“海绵城市”近期建设以“至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为要求,包括:“一江八港”、十大湖泊湿地、十大公园、六条生态景观走廊。其中,一江八港:湘江,韶溪港、陈埠港、霞湾港、白石港、建宁港、凿石港、枫溪港、万丰港;十大湖泊湿地:凰湖、沧水湖、星月湖、万丰湖、凤栖湖、清水湖、日月湖、升龙湖、飞龙湖、潜龙湖;十大公园:轨道城中央公园、雪峰岭公园、水竹湖公园、荷塘公园、清水塘工业遗址公园、博古山公园、凿石公园、枫溪公园、天池公园、凤凰山公园;六条生态景观走廊:天易自主创业园生态带、湘江风光带东南综合整治、中环大道景观生态带、神农生态带、湘江风光带西岸综合整治、霞湾港生态景观带。

 

每月必学·法治在线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实践证明,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先后对一系列党内腐败及其他违规案件进行了严肃问责,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那么,要如何把握“问责”制度呢?有必要了解以下几点。

    1.问责的“利剑”指向何方?

    问责的主体是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包括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组织。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八千余万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的执政党来说,问责工作必须落实分级负责的原则,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压实责任。对于“对谁问责”的问题,《条例》规定包括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将各级党组织纳入问责对象之中,意味着问责不能只对下级,包括中央部委党组、省区市党委也要把自己摆进去。

    2.问责重点: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

    问责重点是主要负责人,这一规定突出了“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更成为问责的重中之重。历史和现实经验表明,一个国家出乱子,根源就在于领导者和管理层观念僵化、能力退化以及治理中的利益固化、机制老化。作为执政党,在治国理政过程中必须坚持加强自身建设,抓好领导干部、高级干部。管好“关键少数”才能引领“最大多数”,高级干部抓好了,其他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干部就会跟着做;党员干部和领导干部抓好了,广大群众就会照着做。

    3.为党员领导干部画出“问责红线”

    《条例》第六条为党员领导干部画出“问责红线”。具体包括6种情形:党的领导弱化,在推进各项建设中,或者处置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等情形;党的建设缺失,党组织软弱涣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等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等情形;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等情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等情形;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等。

   4.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双管齐下

    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有3种:检查、通报、改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有4种:通报、训诫、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其中诫勉既包括谈话诫勉,也包括书面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这些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5.问责时限:实行“终身问责”

    《条例》特别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这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实行责任制,而且要终身追究”等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关于“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等要求的具体体现,也与《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已退休但按照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的精神一脉相承,是我们党作出的政治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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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教中心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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